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北工职院政发〔2016〕16号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2日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联动协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精神,参照北京市教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审计处牵头召集,成员单位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和资产处等部门组成。
第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二)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研究制定学校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和文件;
(四)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五)研究讨论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确定审计对象;
(二)根据工作要求,办理具体书面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三)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提供给审计处;
(四)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
(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任免、考核、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为干部诫勉谈话的重要内容,并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轻重程度对有关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六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总体工作安排;
(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查信办案工作的需要,委托进行专项审计;
(三)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违纪违规线索组织立案查处。
第七条 财务处、资产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会计、资产等相关业务资料;
(二)及时、完整地提供国家审计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或检查结果以及校内专项检查结果;
(三)针对被审计单位或经济责任人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强管理,改进相关工作,推进整改落实。
第八条 审计处的主要职责
(一)将联席会议商定和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纳入审计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根据党委组织部的书面委托,依法独立实施审计;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核无误后,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组织部,同时报送学校主要领导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主管校领导;
(三)加强同其他联席会议成员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意见和建议,通报审计情况和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四)及时了解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
(五)建立审计结论到审计整改的对应机制,及时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对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进行整改;
(六)对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审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量监督。
第九条 联席会议可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发送各成员单位。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