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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院各部门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组织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以各部门自查和院领导小组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具体由学院纪检办公室和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时限

院属各部门涉及教育收费的收费行为,检查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全面检查贯彻落实2011年、2012年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高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和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高校有无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的行为;有无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有无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的行为;有无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费用的行为等。

2、学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检查规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范围等内容是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规定性收费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内容是否包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区县所设立举报电话,有无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的行为,有无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

3、学校收费管理情况。检查学校各项收费收入是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收费是否有通知单、结算单、收退费凭证等;检查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经费是否统一核算,有无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的现象,有无私设“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问题;学校出租出借校舍、合作办学、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应收入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有无私存私放现象。

4、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现象。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

1、自查自纠工作从收到通知开始,3天后结束。

2、各部门要切实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检查本部门的收费行为,对于违规收费行为要据实上报学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于隐瞒不报,甚至继续违规收费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部门按规定时间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和报表,并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系人:赵光耀、贾博

联系电话:51511567、51511276

附件:高校违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

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