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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教学实践

审计处职责

审计处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做好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调查、研究、监督工作;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学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

2)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3)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管理和使用;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6校办企业和实行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7)有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8)学院其他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9)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10)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草拟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四、对学院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五、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情况的检查、复核。

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或委办的其它事项。




                                         2008年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