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做好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调查、研究、监督工作;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学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
(2)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3)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管理和使用;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7)有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8)学院其他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9)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10)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草拟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四、对学院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五、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情况的检查、复核。
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或委办的其它事项。
2008年1月8日